杏鑫平台主管_“最瘋狂”五一來了! 圓明園門票搶光了,民宿預訂潮來了,毀約潮也來了……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今年的五一火爆力度,是163年來之最。, 一份微信聊天截圖显示,圓明園門票在五一假期期間被哄搶一空,這是自1860年被毀以來圓明園門票第一次售罄,距今已有163年。,, 新浪財經致電圓明園客服,工作人員表示這是真的,五一期間線上預約門票已全部預訂完了,但考慮今年是疫情以來第一年全面放開,會考慮線下再放一些票源。, 值此“百年盛況”,各地景區周邊的房源異常緊張。據多平台數據显示,黃金周酒店民宿價格紛紛翻倍,但也因此,從上個月開始,有些民宿老闆發現五一價格漲超其預期,便坐地起價,要求房客主動退房,自己再將房間價格翻倍賣出。, 近日來,五一民宿毀約事件接連被多方點名,多平台及市場監管局也表示會對商家予以處罰,但從社交平台上叫苦不迭的消費者所言來看,翻倍的利益仍然驅使着商家“孜孜不倦”地毀約。, 民宿臨時“毀約”后,消費者慌了, 多平台數據,“五一”假期期間,國內的住宿、交通、景點門票等預訂量較2019年同期增長約200%,住宿預訂潮更是提早了兩周。, 一位在大理開客棧的老闆陳鑫(化名)告訴新浪財經,自今年3月初,民宿的預訂量便非常火爆,其客棧從4月27開始便處於無空房狀態。因為客棧前三年受疫情影響生意並不好,五一期間,陳鑫也將其房間價格翻了近三倍價格,淡季里150的房間節假日價格如今被設置到了450左右。, “按照節日,我們自己給五一期間套房價格設置在700元左右,美團平台根據算法自己給訂到了1100元,我們看到后還人為拉下了400元左右。”陳鑫表示。, 漲價可以理解,畢竟旅遊城市平時的客流量不溫不火,房價在淡季打折,在旺季全價是根據市場供需的平衡做法,但早早預訂了房間卻臨時被毀約則並不能被消費者所接受。, 4月25日,有消費者在黑貓投訴上稱,自己通過途家民宿預訂了4月30日至5月2日兩晚房間,房東在4月23日為了以更高價格進行售賣,給其打電話稱房子早就被賣了,要求其取消訂單,但平台上显示,仍然可以預定該房東房源中5月4日以後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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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鑫稱,自己雖然並無惡意以拉高價格為理由取消訂單的情況,但客棧仍然出現過因失誤而設置錯價格的情況,比如其將450的房間設置成了150元。房間上線后僅三秒就有消費者下了訂單,陳鑫只能取消了訂單,但因為時間較短,客人並未要求索賠,平台也沒有扣商家的違約金。, 開店幾年中,陳鑫也有過一次“故意”取消客人訂單的情況,“當時正在大理出遊的旺季,有客人定了三天房間,但是過幾天之後又有一名客人定了七天房間,我就把定三天房間的單子給退了,當時我多給客人賠了四百,因為是淡季,房間好定,價格也不會太貴,客人也沒有說什麼。”, 但黃金周這樣“時間就是金錢”的時段,如果臨時取消訂單就會大大激化房客與商家的矛盾。“七七不愛睡覺”在微博上表示,其在五一前半個月就預訂了價格在一千二百元左右的民宿,近日房東以房間已經長租為理由給其私自退了款,美團還額外賠償了其一半的價格,“但現在民宿已經全面漲價了,同樣的價格根本訂不到同品質的房間了。”,
, “七七不愛睡覺”所遇到的情況絕非個例,微博網友“BDS搗蛋”也表示,其接到民宿方的電話稱,因五一要裝修不能接客,消費者需取消訂單,“我這是3月訂的低價,現在一間已經漲到900+了,哎!挺無語的。”,
, 即使“毀約”,仍然穩賺不賠,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王敏表示,當前,我國民宿市場大多都是由個體工商戶來經營的,相對酒店來說比較分散,缺乏系統化、標準化管理,一些民宿商家對於在不同平台發布的房源信息更新不及時或本身發布在不同平台的房價不統一,加上之前疫情影響,很有可能出現有些消費者預訂得比較早,價格相對便宜的情況。, “然而,等到臨近五一假期發現旅遊市場行情比較好時,這些民宿商家想要牟取更高利潤,便坐地起價,通過各種說辭和行為單方‘毀約’漲價,讓消費者被迫解除訂單或要求補足差價。民宿商家坐地起價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王敏稱。, 舉例而言,如果消費者當時訂房單日價為300元,現在被取消訂單之後,重新下單同樣的房型需要花費500元,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賠償這200元的差額。, 但區區200元賠償真的足以“勸退”不良商家嗎?王敏進一步分析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即使因被認定存在欺詐行為賠償消費者房費的三倍,也難以讓許多民宿商家知難而退。, 這是因為,網絡服務平台對民宿商家的約束有限,在消費者不同意的情況下,商家也能夠強行取消訂單,即使被罰款,只要房價漲到高於罰款的價格,成功售出后民宿商家依然可以獲利,“毀約”仍是個只賺不賠的買賣。, 此外,即使民宿商家被網絡服務平台下架,其仍然可以在其他多個平台上架房源,經營並不受影響。, 律師:平台方應罰款!, 如今絕大多數消費者都會通過攜程、去哪兒、飛豬等第三方平台來預定民宿,如出現民宿臨時毀約的情況,平台方會如何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近日,攜程、同程、飛豬、小豬民宿等多家在線預訂平台近日接連發聲,如果商家出現“毀約”情況,平台將與酒店協調為客人安排原標準或以上級別的房間入住,並按照平台用戶權益保障政策,承擔由此產生的差價(部分平台明確差價金額上限為原訂單首晚房費的3倍)。, 其中,飛豬、小豬民宿還提到,民宿商家“毀約”后,若客人決定不再入住,將與其協商,在全額退款的基礎上,最高賠付首晚房費。, 對此,王敏指出,民宿網上預訂平台應該建立好相關的監管機制,規制民宿商家的惡意漲價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平台可以通過提前收取商家保證金的方式,來規制商家惡意違約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並用該部分保證金彌補消費者的損失。此外,網絡服務平台對於惡意違約的民宿商家應當履行平台監管責任,可以通過與各民宿商家之間訂立的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條款來明確民宿商家違約行為的範圍和後果,也可以制定相關的經營規則,對不同程度地違約商家進行處罰,包括但不限於罰款、限流、下架等等。”王敏稱。, 此外,如果即使在監管的情況下仍然發生了民宿老闆臨時“毀約”的情況,王敏指出,網絡平台提供者應當對消費者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电子商務法》也規定了如果平台不履行相應的監管義務,對平台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由此可見,不論是從‘契約精神’還是法律規定來看,對於消費者權益遭受侵害的,平台都難以免責。當然,若平台代替民宿商家承擔相關賠償責任后,其仍有權利向民宿商家進行追償。”王敏告訴新浪財經。, 五一期間,多地市場監管局也對價格秩序提出專門要求。例如,淄博市市場監管局發文稱,在2023年“五一”假期前後,對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措施。按3月1日-3月31日賓館酒店各類型客房平均實際成交價格(包含線上、線下所有實際交易結算金額),上浮超過50%的,按哄抬價格行為予以查處。,
, 雲南的大理、麗江等熱門旅遊城市也相繼發布假期旅遊市場價格行為規範的通告。其中提到“不得在電商平台等渠道預訂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
, 麗江在通告中還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 新浪財經致電圓明園客服,工作人員表示這是真的,五一期間線上預約門票已全部預訂完了,但考慮今年是疫情以來第一年全面放開,會考慮線下再放一些票源。,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今年的五一火爆力度,是163年來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