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鑫平台主管_央行重磅出擊,反垄斷深入這一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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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範支付服務市場,防範支付風險,1月20日,央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按照業務實質將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的支付業務重新劃分為儲值賬戶運營業務和支付交易處理業務兩類,分類確定業務監管要求。對支付機構按照“先證后照”原則,強化公司治理要求,實施全方位、全流程監管。強化支付領域反垄斷監管措施,明確界定相關市場範圍以及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標準。,2010年6月,央行制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此次《條例》是將原有的作為部門規章的《辦法》上升為行政法規,以完善對支付機構的監管。,央行也表示,防範支付領域金融風險是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重要一環。《辦法》奠定了支付機構監管基礎。近年來,支付服務市場快速發展,創新層出不窮,風險複雜多變,機構退出和處置面臨新的要求。總體看,為適應市場發展、對外開放和強化監管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推動出台《條例》,提升支付機構監管法律層級,進一步規範支付機構合規經營,維護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按業務實質確定支付業務新分類方式,對於《辦法》的起草思路,央行表示,主要遵循以下三方面:一是堅持功能監管的理念。強調同樣的業務遵守相同的規則,避免監管套利和監管空白。二是堅持機構監管與業務監管相結合。按照“先證后照”原則,對支付機構實施機構監管,同時對支付機構業務經營、關聯交易等實施全方位監管。三是堅持穿透式監管。加強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和最終受益人准入和變更的監管。,值得注意的是,為適應技術和業務創新需要,防止監管套利和監管空白。《條例》按照業務實質確定支付業務新的分類方式。即按照資金和信息兩個維度,根據是否開立賬戶(提供預付價值)、是否具備存款類機構特徵,將支付業務重新劃分為儲值賬戶運營業務和支付交易處理業務兩類,分類確定業務監管要求。,具體來說,從事儲值賬戶運營業務的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向用戶支付與該用戶持有支付賬戶餘額或者預付價值餘額期限有關的利息等收益,不得通過代理機構為用戶開立支付賬戶並提供服務。從事支付交易處理業務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根據清算機構、銀行、從事儲值賬戶運營業務的非銀行支付機構認可的安全認證方式訪問賬戶,不得留存賬戶敏感信息等。,此外,對支付機構按照“先證后照”原則,強化公司治理要求,實施全方位、全流程監管。同時,通過正面清單加負面清單方式,明確成為支付機構股東、實際控制人和最終受益人的條件及禁止情形,加強對股東資質、實際控制人和最終受益人的監管。,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近年來,我國支付市場發展迅速,但在業務快速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一些非銀行支付機構互聯、直連,通過銀行違規進行跨行清算;部分機構“無照駕駛”,違規經營、挪用客戶備付金等風險事件也時有發生。2017年以來,央行和相關機構從備付金、跨行清算、業務許可、條碼支付等方面密集出台文件,“嚴監管”和“強服務”結合,打出了清理整治支付市場的組合拳。但是,由於這些制度文件屬於部門規章,層級較低,威懾力不夠,難以完全滿足對支付清算市場的監管需要。《條例》法律層級更高,威懾力更強,將更好地規範支付清算市場。,強化反垄斷,明確支付機構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標準,相比於此前出台的規範支付行業發展的文件,《條例》一項重要的新增內容,就是強化支付領域反垄斷監管措施,明確界定相關市場範圍以及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標準。,《條例》對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標準分為兩個層級,被外界看作直接針對支付寶、微信財付通等互聯網支付巨頭,也是在《反垄斷法》對市場界定作出原則性規定的基礎上,央行對支付領域的反垄斷明確具體而詳細的界定標準。,一方面,對於存在一個支付機構在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三分之一、兩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二分之一、三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五分之三等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央行可以商請國務院反垄斷執法機構對其採取約談等措施進行預警。,另一方面,對於存在一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全國电子支付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兩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全國电子支付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三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全國电子支付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等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央行可以商請國務院反垄斷執法機構審查非銀行支付機構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同時,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支付機構若未遵循安全、高效、誠信和公平競爭原則,嚴重影響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央行可以向國務院反垄斷執法機構建議採取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停止實施集中、按照支付業務類型拆分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兩類情況認定標準中,“分母”涵蓋的範圍並不相同,前一類是指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后一類是指全國电子支付市場,儘管《條例》未明示兩類市場的具體涵蓋範圍,但從字面意義看後者範圍大於前者。,不同的界定範圍對互聯網支付巨頭帶來的的影響也會不一樣。儘管支付寶、微信財付通可能會滿足前一類的預警界定門檻,但如果后一類的“全國电子支付市場”包含銀行體系的支付市場,互聯網支付巨頭是否滿足門檻標準則需要官方公布更詳細的电子支付市場數據。,值得注意的是,據第一財經報道,接近監管人士稱,後者設定的市場範圍是全國电子支付市場,既包括了电子支付市場,也包括銀行卡支付,而不是通常狹義上的條碼支付市場。按照這種市場界定,不論是支付寶、財付通,還是銀聯,都沒有達到三分之一的市場份額。也就是說,按照該條例,目前市場上還沒有一家機構構成垄斷意義,這也是一個實事求是的做法。,董希淼表示,《條例》與《反垄斷法》有效銜接,賦予央行認定支付服務市場垄斷地位的權限,填補了之前法律法規空白。同時,《條例》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股東准入條件和禁止行為,要求同一法人不得持有兩個及以上非銀行支付機構10%以上股權,同一實際控制人不得控制兩個及以上非銀行支付機構,有助於防範資本在支付服務市場無序擴張。,“《條例》在反垄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方面進行詳細規定,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化反垄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精神的具體體現,有助於加強支付服務市場反垄斷規制,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保護市場參与主體的合法權益,推動支付服務市場健康高質量發展。”董希淼稱。,此外,為保障支付機構穩妥有序整改,《條例》設置了過渡期安排。本條例施行前已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在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達到本條例規定的條件。逾期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由央行根據審慎監管原則暫停其業務;拒不停止業務或者有其他情節嚴重情形的,由央行吊銷其支付業務許可證。